可研!湖北省可研報告編寫依據、流程
湖北省可研報告編寫依據、流程等內容如下,需要代寫可研報告的朋友歡迎致電咨詢。
可行性研究報告分為:和
(1)審批核準用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側重關注項目的社會經濟效益和影響;具體概括為:政府立項審批,產業扶持,中外合作、股份合作、組建公司、征用土地。
(2)融資用報告側重關注項目在經濟上是否可行。具體概括為:銀行貸款,融資投資、投資建設、境外投資、上市融資、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等各類可行性報告。
可行性研究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建設項目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政府投資項目必須進行可行性研究,按照程序要求編制和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其內容和深度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南》(2002年)及其相關規定。
以市政道路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為例,業主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
項目立項文件;
建設單位介紹;
項目所在區域地形圖;
項目所在區域工程地質勘察資料;
項目設計方案;
項目總平面規劃布置圖(規劃設計說明);
道路走向圖、道路橫、截面圖;建設用地現狀或附圖說明;
項目建設所處的區域位置圖;
相應的交通監控設備購置清單(含購置與安裝費用數據);
項目建設進度安排與機構定員;
資金籌措方式;
項目貸款與償還計劃表;
如需作經濟評價時應提供的基礎資料。
主要針對于需要審批的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分析。
符合相應地方政府投資管理辦法規定的項目,如:《武漢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武政〔2005〕6號)的規定;
Ø由主管部門提交的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申請文件;
Ø申請人提交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含擬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專篇和招標核準申請表;可由項目單位自行編制)
Ø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僅指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
Ø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預審意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明確可以不進行用地預審的情形除外);
Ø節能審查部門出具的項目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報告。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完成后,由項目單位按照申報程序和事權向項目審批部門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原則上,所有省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均應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批,其中特別重大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核報省政府批準。市級發展改革委負責市本級預算內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縣(市、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同級預算內政府投資項目審批。但國家對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申請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以及需要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統籌的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或者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中央有關部門審批,其中特別重大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報 批準;其余項目按照隸屬關系,由中央有關部門審批后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