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申報時間、條件
2023年湖北省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申報時間、條件等內容如下,湖北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2023-10-08至 2023-10-20
2023年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申報
示范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位居產業鏈供應鏈的核心位置、關鍵環節或重要節點,具有較強的供應鏈組織和控制力。
2.協同化水平較高,產業鏈供應鏈橫向聯動、縱向貫通,帶動上下游企業互利共贏發展。
3.資源整合能力較強,能夠充分利用內外部資源,培育形成供應鏈綜合競爭優勢。
4.重視供應鏈創新與應用工作,持續提升供應鏈信息化、智能化、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
(一)組織申報。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牽頭組織本地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申報工作,根據《工作規范》所明確的示范創建基本原則、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基本條件、示范重點方向、示范申報流程等,在前期大力培育的工作基礎上,組織本地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城市和企業申報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
(二)準備材料。符合申報條件的城市和企業,按照《工作規范》及附件要求準備相關申報材料,填寫《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創建(城市、企業)申報書》(見附件),并由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申報書由三部分組成:申報表、申報書正文及評價指標。申報城市和企業還可提供其他能體現供應鏈創新與應用效果的相關數據和說明材料。
(三)審核報送。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市和企業的申報材料嚴格審核、擇優申報,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將推薦名單報送商務部(流通發展司),并通過商務部業務統一平臺上傳申報材料電子版。各省(區、市)申報城市不超過3個,申報企業不超過10家。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 國資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業,申報材料直接報送商務部(流通發展司)。
商務部將會同相關單位按照《工作規范》要求,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估,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調研、核實,按程序確定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業。
